全國半數卸貨漁港在新北 落實飛魚卵友善漁法申報/談新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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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7-08 05:18: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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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新聞–薛維君/新北

今年飛魚卵漁業漁期5月15日到7月31日為止,為資源永續利用管理,總容許漁獲量為300公噸,且須在指定漁港卸貨,全國共8處漁港,其中新北4處佔一半,提供漁民朋友多處卸貨地點選擇。新北市漁業處呼籲,各漁船出海捕撈飛魚卵時,確實懸掛飛魚卵旗幟,並確實填報漁撈日誌與卸魚聲明,作業用草蓆應攜回陸上處理,切勿隨意丟棄海中,漁民配合遵守相關管理措施,維護飛魚卵資源永續利用,促進產業永續經營。

有別烏魚子抓魚取卵方式,飛魚卵採捕是利用飛魚產卵在海藻的習性,以草蓆讓飛魚誤以為是海藻,在上面產卵,漁民再回收草蓆取得魚卵,屬較生態友善漁法。今年飛魚卵漁業漁期預計7月底結束。總容許漁獲量300公噸,與往年不同的是,今年度增列每船個別配額管理機制,每船個別配額為2公噸,當漁船漁獲量達所分配額度80%時,漁船設籍新北市的漁業人,透過新北市府向漁業署申請增加配額,漁業署視該漁船作業實況,增加2公噸配額,並以一次為限。另依現行法規規定,漁船捕得飛魚卵後,須於指定漁港卸貨,目前全國共有8處指定卸貨漁港,其中4處分別為萬里區的野柳、萬里漁港及金山區的磺港、富基漁港,提供漁民朋友多處卸貨地點的選擇。

漁業處表示,今年度經核准兼營採捕飛魚卵的漁船8艘,籲相關漁船出海捕撈飛魚卵時,須確實懸掛飛魚卵旗幟,作業後在指定漁港卸貨,並確實填報漁撈日誌,向漁會申報卸魚聲明,俾利後續統計分析相關資料,有效掌握飛魚卵漁業資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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